今天,香港的《星岛日报》专栏引述消息人士指,"港府经过研判,认为透过现行法例第二四一章《紧急情况规例条例》进行紧急立法是可行方法。",并表示"如果没有其他可行方案,推出《紧急法》就成为政府期望先治标的特效药"。
而,特首林郑月娥在出席行会前见记者,被问及会否动用《紧急法》,而她回应:"我们有责任为尽快止暴制乱,去用香港法治手段,包括我们的法律,但一定会依法办事,大家可以放心"。
而《紧急法》包括了对刊物、文字、地图、图则、照片、通讯及通讯方法的检查、管制及压制。有民主派人士表示,如引用紧急法将可禁止市民使用通讯软件 Telegram 及连登讨论区,而香港将不会有新闻自由和通讯自由。